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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拖县委党校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3-03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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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党校职能简介。中共布拖县委党校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主要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己任,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结合党和国家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手段建设的同时,努力办好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教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二)县委党校2025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抓好基本培训。创新教育模式,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进一步推动主体培训上质量、创一流高质量完成中青班、读书班、入党积极分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主体班培训任务。主要培训学员500余人;教师授课70余人;现场教学2场次;后勤保障1人以及教学设施设备维护等。

二、抓好教研咨政工作。坚持教、研、咨一体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前瞻性课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申报省、州课题并顺利结项2个以上。

三、抓好教师提能工作。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定期选派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活动,拓宽教师的知识面和视野。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今年,开发特色课程2个,党校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6人次以上,切实提升党校教师教学水平及丰富科研理论知识储备,更好的开展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四、深化从严治校。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职工和学员的管理,确保党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筑牢教职工和学员的廉洁防线。同时,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县委党校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8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3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4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53万元,增长4.78%。主要是培训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党校2025年收入预算42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党校2025年支出预算42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5万元,占85.98%;项目支出60万元,占14.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党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7.8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53万元,增长4.78%。主要是培训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8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28.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党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7.8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9.53万元,增长4.78%。主要是培训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28.6万元,占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万元,占12.64%,住房保障支出26.94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18.24万元,占4.26%。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5类08款02项干部教育2025年预算数为328.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工作。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2.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4.208类08款02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25年初数为16.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5.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保险。

6.210类11款01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行政医疗保险费支出。

7.210类11款项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事业医疗保险费支出。

8.210类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5.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9.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 0.72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支出。

1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26.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党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85其中:人员经费33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26万元、津贴补贴44.10万元、奖金35.19万元、绩效工资6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4万元,  住房公积金26.94万元,医疗费3.69万元,  生活补助5.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48万元。

公用经费3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万元取暖费4.32万元、差旅费3.90万元、工会费3.13万元、福利费6.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万元残疾人保障金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党校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2024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数为0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州上级部门工作指导检查接待、县级及区乡部门的协调工作接待和接送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相关部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2024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党校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党校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1万元,增长5.0%。,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党校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党校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县委党校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20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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