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布拖县委党校)职能简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己任,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结合党和国家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手段建设的同时,努力办好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教育。
2、紧紧围绕提高培训效果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县委党校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干部主渠道作用,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搞好县、乡、村党员干部的培训,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能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3、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4、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二)(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县委党校围绕干部教育培训与科研工作的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预计安排主题班培训不少于10期。开展教学科研资政工作,其中主要包括用于2个特色课程开发,职工培训人员16人,申报课题3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县委党校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6人。在职人员16人,退休8人。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布拖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3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0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7万元。(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389.3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62万元,主要是培训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收入预算389.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支出预算38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31万元,占88.45%;项目支出45万元,占11.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9.3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62万元,主要是培训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3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0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9.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7.62万元,主要是培训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05)2023年预算为308.63万元,占77.40%、养老保险(208)支出31.53万元,占0.80%、卫生健康支出(210)20.68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210)28.47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干部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干部教育(02)年预算数为308.63主要用于:职工福利费、工会费、办公费、取暖费、体检费、职工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31.5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6.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4.6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5.0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2023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28.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44万元、津贴补贴40.35万元、奖金71.24万元、绩效2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53万元、住房公积金28.47万元、医疗费3.60万元,生活补助5.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2
公用经费30.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电费0.50万元、公务取暖费4.32万元、福利费5.08万元、工会费3.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0万元、差旅费6.98万元、公务接待费0.6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州县上级部门接待县级及区乡部门的协调工作接待。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具体业务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共布拖县委党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共布拖县委党校)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中共布拖县委党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布拖县党校在布拖县财政基本支出预算信息管理系统绩效目标中进行了录入,年初进行了规划,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39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30.9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项目经费包括:干部培训工作经费45万元,资金用于开展2023年主体班培训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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