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布拖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社会部职能简介。
县委社会工作部为县委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继续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协调推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
(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社工部2025年重点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忠诚履行社会工作新使命。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核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州县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共召开8次部务会,不断加强理论武装,确保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不偏、动力不竭。及时学习借鉴州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办公制度汇编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中共布拖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办公制度汇编》,形成按章办事、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通过部务会、工作例会、党建月会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着力促进人民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县信访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管理、高效化服务,形成同频共振的强大治理合力,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了信访工作秩序。
(三)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新治理。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厘清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重点、难点,坚持“早筹谋、严布局、高要求”原则,由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调研组,对全县乡镇进行全覆盖调研走访、面对面座谈,全面了解各村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风险隐患等具体情况,摸清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情况、排除不稳定因素,为之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稳妥有序进行打下扎实基础。贯彻落实《关于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四十条措施》, 优化基层权责清单,整合审批、服务、执法事项,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引导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配合搞好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示范培训。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治理、战略实绩考核等工作6次,先后组织召开部务会、业务工作对接会、工作例会等会议8次,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县社会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研究重要事项。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引导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指导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了“四议两公开”等议事决策机制,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指导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入120个村(社区)督导规范村(社区)挂牌工作98次,减少牌子26块;联合组织部指导基层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2人;召集部机关人员和全县社工岗开展社会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全员下沉木尔村开展帮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协调解决电脑2台、办公用品3套、清洁工具6套。
四是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和发展质量。坚持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摸底,准确掌握发挥优势作用、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整治措施。完善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办法,明确审核内容、标准、流程,建立与民政、公安、法院、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审查机制。健全组织体系,推动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党组织“应建尽建”。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领导和工作体系,研究制定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党建工作职责。
五是指导推动“两企三新”党建工作。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市场监管、交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开展了“外卖配送员”“快递行业”“主播人才”等行业党建专题调研,全覆盖摸排两新党组织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建设和指导,优化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覆盖。引导两新组织结合主题党日、工作例会、警示会等,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指导两新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引导两新组织党员、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各项规定。2025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名,较2023年提高67%,发展党员7名,较2023年提高75%。
六是协同推进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学习贯彻,开展乡镇社会工作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召集了部机关人员和全县社工岗开展社会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力量,我部主动对接县委组织部精准核定社区工作者配备缺口。组织两新组织党员参与社区民意收集、法律援助、捐资助学、救灾捐物等志愿服务活动,共开展政策宣传、环境治理、移风易俗、助学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30次;捐赠资金和物资13万余元,受惠群众6000余人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社工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社工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0,支出包括:(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47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6.98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县委社工部2025年收支总预算208.43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8.43万元,增加了100%。主要是社会工作部属于2025年7月新成立单位,未进行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社工部2025年收入预算208.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2025年支出预算20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3万元,占90%;项目支出20万元,占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43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8.43万元,增加了100%。主要是主要是社会工作部属于2025年7月新成立单位,未进行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43万元,支出包括:(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47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6.98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2.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社工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43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8.43万元,增加了100%。主要是主要是社会工作部属于2025年7月新成立单位,未进行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47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6.9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社会工作事务(39)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84.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社会工作事务(39)事业运行(50)2025年预算数为60.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行政办公,取暖,工会,福利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社会工作事务(39)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统社会工作开展的各项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15.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5年预算数为7.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它社会保障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年预算数为1.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2025年预算数为0.3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险缴费。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社工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66万元、津贴补贴24.01万元、奖金24.32万元,绩效工资17.1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55.82,住房公积金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
公用经费1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万元、取暖费1.89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工会费1.37万元、福利费2.06万元,其他交通费6.8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社工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2024年7月新成立单位,未进行年初预算编制。。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2024年7月新成立单位,未进行年初预算编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0辆公务用车无增加减少情况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0辆、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社工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社工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委社工部下属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13万元,比2024增加18.13万元,本单位属于2024年7月新成立单位,未进行年初预算编制。。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委社工部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委社工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县委社工部2025年落实各项项目开支20万元,用于(二)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继续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协调推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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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