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布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布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统战部职能简介。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
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
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
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关
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
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向县委报告统
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乡(镇)、各部
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
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
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
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
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
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统一战
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
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
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
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
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县
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重大政策措
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
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
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
人士,支持、帮助他们的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党外知
识分子政策。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
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无党派代表人士、
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和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九)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
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
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
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
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
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
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
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
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
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
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
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十一)统一管理对台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实施涉台的地方
性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
(镇)的对台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
有关对台方针政策情况。保护台胞、台属、台商在县内的权利
和利益。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海外统战工作
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
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
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十二)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
作。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管理县侨务、台湾事务工作。
领导县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
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单位职能机构分(一)综合股。承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 常工作。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 有资产管理、审计、保密、宣传、保卫、安全生产、社会服务 等工作。承担督查、信息、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工作。负 责部机关目标管理和组织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统战工作考 评。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 策和相关法规研究,组织起草统战工作重要文稿。统筹规划统 一战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组织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综合性文件,负责拟订统一战线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组织机关 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负责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新 闻宣传和文化工作。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 作平台,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 引导和应急处置。负责统一战线史志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 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等工作。负责做好 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党外干 部培养计划,建立协商机制。负责部机关干部人士管理工作。 (二)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股。开展调查研 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 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开展思想政治工 作,反映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 士统战工作措施,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 社会组织等开展统战工作。 (三)侨务和台湾工作事务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侨务工 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 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 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 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 文化交流、华侨教育、侨务扶贫、“三引进”、华侨捐赠工作等, 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按照上级有关 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我县对台湾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台胞台属来信、来访、 回乡定居工作。负责台捐赠款物的受理、审核和上报工作。 做好台胞台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办理我县赴台考察、 交流组团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县管干部因公私赴台审 核工作,负责我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记者来布拖的申 报和采访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我县涉台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负责涉及我县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 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群团工作。
(二)统战部(部门单位简称)2023年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坚持把团结人教育人凝聚人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辅导报告会、专题讲座等丰富的宣传教育形式,组织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以及对我省提出的新希望和总体要求,强化党外代表人士的共识教育,进一步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完善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库建设,持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
二、科学管理宗教事务,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省、州、县委的宗教工作部署,不断改进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法治化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可防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接续乡村振兴
我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一是打造资源聚合平台。本着以商招商、以强帮弱的精神,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树立布拖风采。二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团结和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教育强区的目标,主动担当作为,支持布拖教育事业发展。三是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为使乡村振兴取得更大实效,县委统战部将日常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融合,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宣传力度。
四、培训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2025年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组﹝2020﹞5号)精神和中央统战部《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计划(2021-2025年)》要求,全面提高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布拖县在2023年期间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培训一定人次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357.86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25万元,卫生健康收入16.63万元,住房保障收入26.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6万元,。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432.10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各项工资福利有所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432.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86万元,占8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25万元,占7%卫生健康收入16.63万元,占4%住房保障收入26.36万元,占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43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10万元,占72%;项目支出120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2.1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万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各项工资福利有所提高。收入包括:本年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5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25万元,卫生健康收入16.63万元,住房保障收入26.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86万元,占83%;外交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25万元,占7%卫生健康收入16.63万元,占4%住房保障收入26.36万元,占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2.10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各项工资福利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86万元,占83%;外交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25万元,占7%卫生健康收入16.63万元,占4%住房保障收入26.36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支出包括:(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01)行政运行82.53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50)事业运行23.69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99)其它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50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统战事务(01)行政运行131.64万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统战事务(99)其它统战事务支出70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2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7.24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事业单位医疗2.65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4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支出26.36万元,。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432.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体检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3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福利费,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与2022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和2023年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统战部下属单位等0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万元,增长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3年专项绩效目标达到专项资金120万元,产出数量指标开展各项统战工作。指标值在90,权重40%,效益指标产出社会效益指标一批次,权重20%,群众满意度指标值权重10%,成本指标降低经济成本大于等于权重20%。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资金达432.10万元。,产出数量指标开展各项统战工作。指标值在90,权重40%,效益指标产出社会效益指标一批次,权重20%,群众满意度指标值权重10%,成本指标降低经济成本大于等于权重2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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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