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布拖县扶贫开发局职能简介。根据布府办函【2016】20号文布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布拖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扶贫开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和后期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和审核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并组织咨询和评审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及移民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3)负责扶贫开发及移民的信访接待、处理和协调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及移民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承担扶贫资金及移民资金等的管理职责,拟定全县扶贫资金及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考评及统计监测监督工作。
(5)负责国家、省、州及境内内外机构或组织定点扶贫与扶贫协调工作;负责外资外援及社会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6)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建设。
(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切实把加强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州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读原文、学原理,从深里学、心里学,促进全局干部职工转作风、提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工作变化需求。二是扎实抓好档案资料移交。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归档移交工作,督促指导县、乡、村三级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严格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相关程序进行移交,确保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归档有序、保存完善。三是扎实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案编制。结合布拖县“十四五”规划,精心组织力量,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案,为后期的巩固工作谋好篇、布好局。四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持把防止返贫、致贫放在重要位置,对全县农村人口进行动态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分送各行业部门、乡镇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限期实现动态清零,严防返贫、致贫现象发生。五是扎实抓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积极对接省州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吃透政策,做好规划,提前收集、筛选、汇总项目,确保效益好、受益广、急需项目全部纳入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实施。六是扎实抓好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扶贫资产清理,理清底数,摸准情况,为后期资产管理、维护提供强力的数据支撑,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不被侵占。七是扎实抓好水库移民工作。做好移民后期动态管理、移民信息系统更新维护,落实好项目扶持、直发直补等政策,确保移民群众能持续增收。八是扎实抓好世行六期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快新增项目(消毒设施)建设,限时完成各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同时加强指导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益,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九是扎实抓好社会帮扶。加强与各帮扶单位、帮扶地区的沟通对接,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帮扶氛围,切实发挥出社会帮扶的最大效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布拖县扶贫开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21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9万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675万元,农林水支出37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4万元。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256.4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18.17万元,减比77.46%。主要是脱贫攻坚完成项目减少专项拨款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收入预算628.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2.03万元,占2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21万元,占7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支出预算6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21万元,占62.27%;项目支出237.03万元,占37.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6.4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318.17万元,减比77.46%。主要是脱贫攻坚完成项目减少专项拨款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2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7万元,农林水支出37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0.64万元,减比20.21%。主要是脱贫攻坚完成项目减少专项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9万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7万元,农林水支出37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1年预算数为3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2款)移民补助(01项): 2021年预算数为3.5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补助
4.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1年预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1年预算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行政运行(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8. 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扶贫事业机构(50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9. 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行住房公积金(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3.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53万元、津贴补贴71.87万元、奖金8.87万元、绩效工资4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6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2.92万元,住房公积金33.64万元,医疗费3.5万元,取暖费8.37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福利费6.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用22.83万元,生活补助1.29万元。
公用经费22.8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服务费用22.8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下属0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布拖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4万元,用于购买精准扶贫档案设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布拖县扶贫开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用于移民太阳能路灯项目建设和拦河坝围墙项目建设及补助发放。保证单位正常运行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移民后扶受益人数5个村项目扶持受益人数437人,补助受益人数237人每人每月50元。
2、项目完成效果
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各项建设项目改善了移民生活质量,保障贫困户外出就业机会,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政府部门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改善生活环境,完善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户生活质量。
3.项目完成满意度
公众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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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