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负责交通运输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重点工作。
1.公路路政:坚持每天上路巡查,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公路路域环境,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监督整治全县砂石场,货运源头,严防货运车辆超限运输。
2.道路运输:联合县道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县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汽修修理厂、加油站、加汽站、寄递物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3.疫情防控: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交警大队、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生系统、医院及各成员单位在布拖县拉达牌坊联合组成疫情防控检查组,开展布拖县“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道路运输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4.控辍保学:联合教育局、公安交警在布拖县拉达牌坊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5.在拉果乡瓦黑村开展脱贫攻坚及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综合执法大队为布拖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机构:办公室、法制宣传股、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213.9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09万元,主要是人员晋级调资、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收入预算213.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支出预算2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8万元,占85.05%;项目支出32.00万元,占14.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9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09万元,主要是人员晋级调资、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9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9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1.09万元,主要是人员晋级调资、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万元,占4.25%;卫生健康支出6.70万元,占3.13%;交通运输支出190.01万元,占88.80%;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占3.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2年预算数为9.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2年预算数为4.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2022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140112,2022年预算数为190.0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2年预算数为8.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52万元、津贴补贴28.06万元、奖金2.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8.19万元、医疗费0.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42万元、奖励金6.50万元。
公用经费2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00万元、取暖费1.89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福利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87.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1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执法执勤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下属行政单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7万元,增长0.73%。
本部门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综合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213.98万元,保障单位人员支出和单位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保障项目正常开展。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项目支出为2022年年初专项32万元,主要用于非法客运“举报有奖”专项费5万元,维护公路运输安全,管理保护辖区内的客运市场,制止和查处各种非法客运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保障客运市场公平有序;综合执法改革执法服装费2万元,通过统一置办执法人员的执法服装费,树立交通执法人员的形象,打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执法人员出勤及巡查费20万元,为保护辖区内路产路权,通过执法人员出勤巡查对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裁决、处罚,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以制止和惩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侵害、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保障执法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冬季及汛期应急抢险经费5万元,及时抢险,排除故障,保障道路畅通。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15.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表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布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手机访问当前页面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