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布拖县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牵头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公路、水路及汽车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运输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发展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4.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及汽车站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及汽车站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码头)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8.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9.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1.承担路政管理职责。指导、监督路政管理部门对公路的路产路权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维护。
12.承担县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重点工作。
1.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全力做好“宜攀”、“西昭”、“昭普”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布拖段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2.加快推进G356建设。继续抓好国道G356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抓好项目征地拆迁相关后续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争议问题,防范现场阻工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3.推进“交通+旅游”、“交通+产业”建设。加快推进旅游路、产业路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快推进乌科索玛花景区旅游公路,力争全面完成路基工程。积极争取牛角湾采洛村至拖觉快速通道项目计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4.推进安置点连接路建设,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后续工作。将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后续收方、验收、审计等后续工作,及时巩固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成色。
5.坚持建养并重,推进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管养并重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三分建设、七分养护”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分级式管理模式,落实乡(镇)交管站、村养护队农村公路养护责任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缺位的问题。
6.强化路政管理,构建全域道路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增强政策和法律意识宣传力度,落实分级负责的路政管理责任体系。
7.强化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强化思想政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利用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反腐警示教育片、组织到州法纪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及时纠正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布拖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布拖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布拖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布拖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90.2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收入预算690.25万元,其中: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支出预算69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61万元,占68.90%;项目支出214.64万元,占31.10%;无上缴上级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0.2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0.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8万元,占7.39%;卫生健康支出24.20万元,占3.5%;交通运输支出580.64万元,占84.12%;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占4.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3年预算数为8.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42.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9.2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9.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据为200.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维持单位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7.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海事管理(31)2023年预算数据为41.26万元,主要用于: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2023年预算数据为339.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2023年年初专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据为34.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5.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0.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79万元、津贴补贴69.13万元、奖金101.08万元、绩效工资2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万元、住房公积金34.43万元、医疗费4.50万元、福利费1.83万元、生活补助1.96万元、奖励金13.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万元。
公用经费5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2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3.00万元、取暖费6.48万元、差旅费5.00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3.81万元、福利费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万元。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无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交通厅、州交通局等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审计、考察调研等,其他部门单位业务交流、工作交叉检查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只有一辆在编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交通局公路巡查、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联系沟通、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控辍保学、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布拖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布拖县交通运输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布拖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2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3.00万元、取暖费6.48万元、差旅费5.00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3.81万元、福利费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37万元,增长8.6%。
本部门下属布拖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1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布拖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布拖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目标1:保障单位人员支出和单位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
目标2: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支出,加强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目标3:项目支出用于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及运输服务;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安全工作 ,保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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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