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能简介。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布拖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在州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公安交管工作的职能部门,本单位主管部门为布拖县公安局,目前在编在职民警9人,行政工勤2人,退休2人,辅警65人,属于独立预算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全县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州支队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负责全县机动车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负责辖区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二)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预防交通事故为抓手,全面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稳定,现已完成专项行动:“道安2号”缉顽行动、铁拳治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25年将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力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暨“减量控大”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1.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通过要求各中队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责任意识,全面开展了事故预防工作,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完善工作措施,针对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强化分析研判,进一步调整了工作策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及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力求通过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减量控大”、“道安3号”清道行动等系列暨各项秩序管控工作力度。2.源头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路畅民安。以国、省道为重点,大力开展危险路段以及平交路口、事故黑点、难点及多发点的隐患排查。3.路面秩序管控成效。今年以来,大队按照上级交管部门的部署,先后不间断的开展了无牌无证、客车整治、超速、闯红灯、二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法运营、酒后驾驶等专项整治4.宣传教育警示作用。一是充分利用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把其作为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前沿阵地,持续向来办理业务的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二是积极利用大队辖区沿线诱导屏、宣传牌以及高速服务区LED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恶劣天气路面湿滑、小心驾驶等提示信息,引导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撤离现场避免次生事故。三是针对农村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了解法律法规渠道有限等实际,组织各警组民警积极深入辖区高速公路沿线乡镇及附近中小学校,通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交通安全宣讲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倡导各村民和中小学生主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9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1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22.6万元。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收支总预算773.1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853.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9.89万元,占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17万元,占9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8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31万元,占75.41%;项目支出209.75万元,占24.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3.0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3.0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06 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3.0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2.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3.0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71.05万元,占9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3.77万元,占5.13%,卫生健康支出(210)15.64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221)22.6万元,占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557.68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工资、辅警工资、保障缴费、在职体检费及单位日常运行公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4年预算数为2.26万元;
主要用于:县级及以上退休人员交通补贴、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及退休体检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43.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9.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5.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2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32万元、津贴补贴77.46万元、奖金5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7万元、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13.84万元,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9.99万元、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5.06万元、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补助缴费0.59万元、职工工伤保险0.2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6万元、医疗费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万元(退休人员交通费0.084万元、退休人员考核奖1.2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5.33万元(辅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失业)。
公用经费83.19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3.24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4.54万元,其他交通费10.93万元、办公费3.5万、印刷费1万、电费2万、水费0.3万、邮电费3万、差旅费9万、维修(护)费2万、公务接待费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被装购置费20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辅警服装、装备、意外险)13.1万元。
专项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9.8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与2025年无该项预算。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5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等,计划完成(预期绩效)。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1、上级党政机关、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组;2、兄弟公安机关的同志;3、其他需要接待的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执勤执法车4辆,其中:轿车0辆,面包车0辆,越野车2辆,皮卡车1辆,摩托车6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用于大队4辆公务用车及6个区乡中队、城区中队、则洛中队、事故中队等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及租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1、预防和查处交通违章、交通肇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3、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4、危险路段排查、冬季道路交通管理、警卫清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1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61.9万元、取暖费3.24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4.54万元、其他交通费10.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布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金额773.17万元。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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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