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生态环境局2024年单位预算
一、基本职能
布拖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会议会务、爱国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研。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生态环境信息宣传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建立环境责任体系,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组织迎接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实施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和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划,论证水体纳污能力。组织实施水体断面考核制度。拟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牵头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承担涉水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牵头组织“碧水”战役,参与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相关工作。指导有机食品发展。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规划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根据授权,承担政策、规划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牵头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工作。根据授权承担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承担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污染源普查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涉气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承担气候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污染地块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环境管理制度。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应急、信访相关工作,拟定实施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
二、2024年主要工作
布拖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城区道路扬尘管控措施,加强城区及周边垃圾焚烧综合整治,规范管理垃圾填埋场,持续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100%达标。二是确保我县国考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两个100%”。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我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争取力度。提前谋划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农村污水治理稳步推进。通过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渠道的对接,明确资金申请方式与因素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竭力落实农村环境整治所需的资金要求。
(三)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信访投诉等重点问题,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公安等手段和措施,及时制止,严厉惩处,强力震慑,与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等有关工作;做好排污许可发证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身边实际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积极宣传环评新系统的使用,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干部职工真正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以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生态环境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布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生态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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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