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公安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布拖县公安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布拖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布拖县公安局是布拖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和侦查全县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布拖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布拖县公安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降低命案发案,严防一杀多人恶性命案。提升公共安全管事率,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提升彝区社会治理成效,打响大案要案攻坚声威。
二是坚决打赢重点任务攻坚。禁毒示范创建圆满收官、基层基础水平破壳重生、执法规范水平再接再厉、信息化建设水平倍道而进。
三是坚决抓好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措施致力,严管队伍不能出事。练兵强警措施要致力,锻造强警持续加码。爱警暖警措施要致力,后背温度只增不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6.99万元、上年结转416.8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74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13万元。公安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703.83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6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造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7703.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6.84万元,占5.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6.99万元,占94.5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77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2.08万元,占83.62%;项目支出1261.75万元,占16.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703.8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69万元,主要是警务辅助人员,及在编在职民警变动导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6.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74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86.9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41.54万元,主要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5364.72万元,占69.6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占0.13%; 执法办案1.14万元,占0.01%;事业运行123.38万元,占1.60%; 其他公安支出1248.62万元,占16.21%;行政单位离退休38.59万元占0.5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5.47万元,占4.1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74万元,占2.05%;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万元,占0.05%;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99万元,占0.03%; 行政单位医疗107.27万元,占1.39%; 事业单位医疗5.67万元,占0.07%; 公务员医疗补助60.05万元,占0.78%;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5元,占0.10%; 住房公积金258.13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事务(02)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5364.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工资、保障缴费、在职体检费及单位日常运行公用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保障缴费、日常运行公用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事务(02)事业运行(50)2025年预算数为123.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保障缴费、在职体检费及单位日常运行公用支出。
3. 文化和旅游(207)行政运行(01) 群众文化(09)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火把节安保经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5预算数为37.18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及以上退休人员交通补贴、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及退休体检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05)2025预算数为330.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5预算数为165.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2025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重大疾病预防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预算数为112.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预算数为5.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预算数为59.9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医疗保障保险缴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2025预算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大额医疗保障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270.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4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92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1、上级党政机关、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组;2、兄弟公安机关的同志;3、其他需要接待的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7辆,其中:轿车3辆,面包车2辆,越野车20辆,中型货车1辆,查缉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00万元,用于2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租车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30.00万元。主要保障公安业务、刑侦、禁毒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布拖县公安局无下属行政单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布拖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城市天网建设服务、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食材采购、跨境网络赌博查处技术服务、警务通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布拖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扫一扫手机访问当前页面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