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布拖县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局党政办公室综合办事机构。紧紧围绕局里各项的工作中心,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促检查、部门的协调综合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全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主要职责是:在各级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各级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重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明确提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实现“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落脚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法制,加大安全投入,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4.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及防汛防地灾工作。持续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及穿林区线路隐患排查,对防火通道和蓄水池进行修缮,确保路畅通水蓄满,做好防灭火、防汛防地灾、抗震救灾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防火防汛防地灾宣传,让群众入脑入心,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引发火情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5.高标准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6.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整改销号隐患问题,县安办要起到牵头沟通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布拖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布拖县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0.38万元、上年结转868.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81.67万元,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49.2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8.09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2649.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8.91万元,占3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0.38万元,占6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264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34万元,占43.91%;项目支出1485.95万元,占56.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9.2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88.09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9.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8.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81.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9.2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88.09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4万元,占3.42%、卫生健康支出29.81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47.27万元,占1.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81.67万元,占93.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退休费及退休福利费;
2.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08类05款06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 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4.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体检费费用支出;
6.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5.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体检费费用支出;
7. 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8.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 210类11款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额医疗保险支出;
9.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7.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 224类01款01项 行政运行284.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行政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以及全县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包括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
11. 224类01款08项应急救援2.0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生活补助;
12. 224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111.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行政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以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包括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
13. 224类01款99项其他应急管理1137.88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等日常运行经费;
14. 224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74.3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以及全县地震工作的顺利开展,包括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
15. 224类06款02项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9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应急救援保障、大比武演练经费支出等;
16. 224类07款03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616.13万元,主要用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以及冬春生活救助补助等;
17. 224类99款99项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工作经费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3.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6.81万元、津贴补贴110.95万元、奖金103.37万元、绩效工资51.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19万元、职业年金28.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7.53万元、住房公积金47.27万元、医疗费4.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5.6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9.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
公用经费71.59万元,主要包括:残保金1.95万元、办公费6.62万元、电费0.2万元、取暖费8.1万元、差旅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工会经费5.24万元、福利费8.32万元、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了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公务接待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单位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增公务用车。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下乡督查防火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外出办公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布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布拖县应急管理局下属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共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5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41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拨款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布拖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布拖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扫一扫手机访问当前页面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