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布拖县
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属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共青团布拖县委是在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在团州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团州委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构建团的工作框架,突出从严治团,深化改革创新,按照“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布拖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务实推进防反贫监测、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入户核查工作,确保帮扶责任人及时了解帮扶对象家庭生活情况、宣传相关政策,推动日呷村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组织发动全县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中央“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提升团员意识,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团员青年参学比例。
二是严格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发展团员。
三是严格按照省州下达2025年度社会领域团组织新建任务,再已完成国有企业团支部建设的前提下,抓紧推进其他各领域团组织建设任务,年底前圆满完成“智慧团建”系统25个新建任务数,并同步将相关教育实践活动录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1万元。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227.2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22万元,主要是志愿者人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227.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2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2万元,占91.04%;项目支出20.36万元,占8.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7.2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22万元,主要是志愿者人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7.2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22万元,主要是志愿者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63万元,占9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万元,占4.94%,卫生健康支出4.21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6.21万元,占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9)行政运行(99)2025年预算数为143.53万元,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及年初专项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7.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5年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2.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年预算数为1.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0.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5万元、津贴补贴16.53万元、奖金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工伤保险0.07万元、大额医疗0.17万元、住房公积金6.21万元、 医疗费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17万元。
公用经费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 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取暖费1.08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0.5万元,较2024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43万元,减少20.12%,主要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共青团布拖县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2025年我单位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27.28万元,按照“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布拖贡献智慧和力量;一是按时发放职工工资,津补贴;按时缴纳职工社保;保障团委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志愿者待遇;二是2025年我单位预计安排使用财政资金13.36万元用于开展青少年培训活动,其中主要内容包括青少年培训2次,青少年活动2次,目的是实现全县共青团工作全面开展,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更全的服务平台;引导全县青少年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全县青少年健康发展;三是2025年我单位预计安排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五四相关活动,其中主要内容包括活动3余次,参与活动人数100余人,目的是引导全县青少年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全县青少年健康发展;四是2025年我单位预计安排使用财政资金2万元用于开展艾防工作,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宣传活动2余次,宣传手册500余份,目的是认真贯彻艾滋病防治工作部署,落实关于深化平安布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青少年法治和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骨干业务培训、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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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902000104
